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立法會選舉九月四日舉行,選民須和平有序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遵從投票站的安排及投票站主任指示,依照程序投票。在投票站內騷擾其他人、擾亂投票過程或行為不檢,均屬違法,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