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香港郵政一名前員工及另外兩名人士,涉嫌串謀詐騙香港郵政遺失掛號郵件的賠償,合共逾四十五萬元,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無須答辯。署任主任裁判官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至本月二十三日答辯。被告各獲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

三名被告涉嫌於二零一二年至一五年五月期間,透過香港郵政,以掛號郵遞方式將三千零三十九件郵件寄往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度及意大利等地,其後報稱有一千五百多件因無法追查,而被當作遺失郵件,當中各載有一支價值四百六十元或五百元的原子筆,向香港郵政申索賠償,涉嫌導致和誘使香港郵政發放合共逾四十五萬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