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法律保障事務小組主席陳家殷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現時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消費糾紛需時較長,不少個案要拖延至一年或以上才能正式開審,如果透過具專業知識的調解員或仲裁員處理,可以加快進度,幾個月便會有調解成效。他又指,推行多年的消費者訴訟基金,也要求消費者簽訂協議,防止作出失實陳述,相信有機制防止調解機制被濫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考慮消費者弱勢和不熟悉法律程序,因此建議成立的「消費爭議解決中心」,會免費向消費者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