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表示,上月共有八十四宗,因觸犯環保署管制條例被法庭定罪的個案。被定罪個案中,最多的五十三宗是違反《廢物處置條例》;違反《空氣污染管制條例》和《噪音管制條例》各有十五宗;另有一宗是違反《水污染管制條例》個案。
其中一名人士因儲存化學廢物於不合適的容器,以及未有展示警告牌,被判監兩星期,緩刑十二個月,是上月最高刑罰的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