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陸豐市烏坎村前村委書記林祖戀,被指受賄、合謀投標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在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判處林祖戀入獄三年一個月,罰款二十萬元人民幣,林祖戀當場認罪不上訴。法院准許林祖戀的長子林雄夫婦,及林祖戀的契仔林銳雄旁聽,當局亦不允許林祖戀家人委任律師,要官方指定委派。法院外保安嚴密,門外設置水馬,附近有公安及便衣警員巡邏,並查問路經人士。

當局六月拘捕林祖戀,並播放他接受陸豐檢察機關的審查片段,林祖戀在片中主動供認在民生工程和烏坎村集體購買資產中,收受回佣。村民連日在村內遊行聲援林祖戀,雖然公安警告,要求村民星期六前,停止非法集會及示威,但村民昨日在村內張貼告示,將抗爭行動升級,增至每日遊行兩次,又連續四日罷工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