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五十二歲珠寶行顧客,涉嫌前年九月向珠寶行僱員提供三萬元賄款,作為協助他退回一枚一日前以七十八萬八千元購買的鑽石戒指,取回退款的報酬,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他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