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出覆核前年九月,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被告黃之鋒、周永康同羅冠聰刑期,東區法院下午駁回律政司申請,維持對三名被告的原有判刑。裁判官張天雁指,考慮雙方書面及口頭陳詞後,認為法庭早前已充分回應控方判刑覆核申請的各項理據,又指控方提出的案例,涉及的案情與本案截然不同,與本案不能相提並論。

裁判官又表示,過往法庭不時判處干犯類似案件罪行的被告非監禁刑罰,而法庭判刑時最重要是考慮每宗案件的個別案情。裁判官指,法庭判刑時已小心考慮案件嚴重性,因此判三名年輕被告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在法理上能代替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