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將於十二月十一日舉行,選管員會發表正式的選舉活動指引,表示如果網民只是為發表意見,而在互聯網分享或轉發不同候選人的競選宣傳,並無意圖促使或阻礙任何人當選,就通常不會被視為選舉廣告;但如果網民受到候選人或助選成員指使,而分享或轉發宣傳,就可被視為廣告,所涉及的開支要計入候選人的選舉開支。選管會又指,在任立法會或區議會議員如果要參選選委,應該拆除所有宣傳物品,否則可能會被視為選舉廣告。

對於有意見認為要縮短投票時間,選管會就認為未有充分討論和諮詢前,不宜倉卒行事,因此十二月的選舉將維持現時安排,投票時間繼續是上午七時半至晚上十時半,選管會將進行相關研究,有需要時會在下一個選舉周期前提出建議,諮詢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