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小學三名女教師以及另一間學校的一名教師,被指在前年外洩小一入學試題,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名,今年初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早前提出審訊覆核,裁判官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駁回覆核,四名被告維持無罪。控方並需負責其中三名被告的訟費。

裁判官表示,控方未有清晰性,一致性及可靠性證據,證明試題要保密,不能證明被告不誠實,又說試題並不是取錄學生的唯一決定因素,考慮因素亦包括老師推薦及學生即場表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