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等三人被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昨日在廣州番禺被判罪成,曾飛洋被判以三年有期徒刑,緩刑四年,同案兩名被告湯歡興、朱小梅,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三人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不上訴。曾飛洋是廣東番禺打工族服務部負責人,被稱為國內第一個勞工非政府組織,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間,曾飛洋等人就番禺南村鎮一間鞋廠的勞資糾紛,組織工人三度罷工。
曾飛洋在庭上供稱,曾與一些敵視中國的境外組織接觸,接受他們的培訓和資助,按要求煽動組織工人以極端方式維權,把事情鬧大,制造影響,抹黑政府。他又指,得到境外的大量錢財,充當境外組織搞亂國家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