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翠湖花園二億六千萬天價維修工程圍標案,擔任中介人角色的五十八歲工程公司前東主丘瑞田,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合共四千五百多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沙田翠湖花園,濱景花園及土瓜灣華麗大廈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他早前承認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早上在區域法院判刑。
辯方律師在求情時指,被告在案中只是充當中介人角色,包括安排及出席翻新工程公司與屋苑法團的代表會面,而被告所得的數十萬非法利益,與案中其他人相比是微不足道;又指被告因為收不到報酬向廉署報案揭發事件,雖然有私利,但亦有公義,事後政府亦訂立競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