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說,早前就《蘋果日報》涉及他的社論發出律師信,事件已經交給律師處理,在發出律師信前,已經做過詳細法律研究。被問到向傳媒發律師信的準則,他說,事情有大小及嚴重程度的分別,若果影響重大,就需要澄清,強調新聞自由與新聞界有責任報道事實無牴觸,過去他並無用公帑進行法律訴訟。

梁振英又說,首先披露有關離職協議的澳洲傳媒,在報道刊登後的一星期內已經主動澄清,呼籲大眾了解澳洲傳媒如何處理事件。被問到會否角逐連任,梁振英說,現在未有消息,有消息會通知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