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教會傳道人周滿賢先後在教會及西鐵車箱,偷拍四名女子的裙底,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四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共被判監禁四星期。

裁判官水佳麗表示,被告所犯罪行非常嚴重,對受害人造成困擾及難堪,亦對女性尊嚴有極大侮辱。被告有兩次犯案地點是在教會內,信徒的警覺性甚低,認為被告作為傳道人在教會犯案,是嚴重違反誠信,判刑要對社會傳遞訊息,要判處阻嚇的刑罰保護乘搭公共交通工具的女性,以及是獨特群體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