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就降低企業杠桿率,推出債轉股方案,即銀行將企業的債務轉為股權。方案規定企業債轉股的資金主要以市場化方式籌集;債權轉讓、轉股價格將依據市場形成的價格自主協商確定,國有企業的轉股定價也要遵循市場化原則,政府不承擔損失的兜底責任,並禁止「僵屍企業」、失信企業和助長產能過剩的企業實施債轉股。發改委強調,政府不干預市場化債轉股的具體事務。

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指,市場化、法治化是要避免債轉股成為債權人免費午餐最有效的辦法。他強調,方案要求債轉股後股東的合法權益能夠實現,同時新的企業將負債率控制在合理水平,避免債轉股後重新大幅舉債,造成降而復升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