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明日將宣誓就任,將會監誓的秘書長陳維安向議員發出通告,指根據基本法和相關法例,議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讀出在《宣誓及聲明條例》的誓言字句;如果有議員不按法律規定宣誓,他就無權為有關議員監誓,有關議員將不能參與立法會會議或表決,包括宣誓完成後舉行的立法會主席選舉;議員如果未能在首次會議宣誓,可在其他會議宣誓,並由立法會主席監督。

秘書處亦表示,監誓人會按法例要求和視乎情況,決定如何處理議員宣誓。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君彥表示,法例寫法清晰,如果議員未有按誓章宣誓,主席將不能讓議員「過關」,有需要時要再次宣誓,呼籲議員依法宣誓就任,為市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