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委員會建議修訂法例,准許第三方資助仲裁,並建議制定適當的實務守則,為第三方出資者訂定清晰標準。委員會建議,守則應規定第三方出資者需清楚解釋協議風險及特點,並確保推廣內容清晰及無誤導。

委員會相信,改革有助加強香港作為國際仲裁中心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