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說,議員梁君彥參選主席符合資格是事實,並非由主持會議的人話事,若梁君彥不符合參選條件,即使當選亦都無效。對於三名議員未完成宣誓,其中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指稱是口音問題,曾鈺成反問大家是否相信,指議員應為行為負責,事件令人痛心。他亦收到許多訊息,不少人認為令港人丟架。他又舉以往梁國雄的案例,法官清楚指出若議員無按規例宣誓,秘書長無權監誓,至於宣誓是否有效,應由主席產生後去裁定。而議員要正當完成宣誓程序,才能履行職務,但法例無規定時限及次數,議員若拒絕完成程序,會喪失議員資格。
對於主持主席選舉的梁耀忠,指秘書處及法律顧問誤導他,曾鈺成指秘書處等只是提供意見,主持會議的人可按對議事規則的理解及情況作出決定,而接替主持會議的石禮謙,更改會議場地,他認為是當時唯一可行做法,讓會議順利進行,亦是按議事規則,這個情況未出現過,議事規則委員會將來需進一步釐清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