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表示,收到議員提出希望在會上討論星期三議員宣誓和立法會主席選舉的程序問題,但她認為內會並非覆核大會做法的場合,秘書處亦已經發出通告回應,以往議員亦不會公開辯論秘書處意見,認為議員提出在內會討論是不恰當,否則會影響議員和秘書處日後的合作關係。李慧琼又指,議員如果對秘書處工作有意見,可以向大會主席或行政管理委員會提出,亦可以考慮要求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和檢討。

民主黨涂謹申認為,內會可以討論大會相關的事務,認為李慧琼的裁決不當,公民黨陳淑莊亦指裁決不符內務守則;但工聯會黃國健就指以往內會從未試過質疑秘書處,認為有意見的議員應該循行管會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