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梁頌恆表示,沒有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拒絕或忽略宣誓,故有信心就算交上法庭裁決,自己亦毋須離任。梁頌恆又表示,誓辭中的"支那"只是讀音問題,而且誓辭「沒有人的部分」,不構成冒犯,現正考慮會否用另一種語言再宣誓。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疑,梁頌恆與同是立法會議員的黨友游蕙禎只有讀到「China」時才讀音不準,是蓄意的行為,亦違反誓辭的莊嚴性,應該以書面形式向立法會秘書處道歉,否則應立即取消成為立法會議員的資格。

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認為,梁頌恆應為自己行為向自己和選民負責,但認為誓辭中的擁護基本法本身已不值得尊重。另一立法會議員邵家輝批評梁頌恆在宣誓的行為,是挑戰全中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