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今年一至九月接獲有關健身中心的投訴,超過一千五百宗,接近去年全年總數的三倍。消委會在八月派員以顧客身份向十多間健身中心查詢,部分健身中心表明,如顧客簽約後要求取消合約,不會獲得退款,有健身中心聲稱設有冷靜期或退款保證,但須在服務未開始前才有效。消委會提醒,預繳式消費前必須認清個人承受風險能力,避免一次過大額預繳及簽較長年期合約。
消委會又發現健身會籍的年期普遍較長,最長達到六十個月,收費達數萬,以兩年任用健身設施計劃為例,收費由七千三百多元至約四萬三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