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政協原主席錢芳莉,涉嫌嚴重違紀,廣東省紀委立案審查,指錢芳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違規錄用、調動、提拔多名親屬;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決定對她給予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十二歲的錢芳莉,歷任珠海市委組織部部長、市委黨校校長、市委副書記,一二年起出任珠海市政協主席兼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