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傳媒機構前設備經理,他涉嫌欺詐,在無申報情況下,先後將公司總值一千九百多萬元的工程項目,批給自己父親的公司,被告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轉介區域法院。

三十九歲的被告林詠安,案發時為湯森路透香港有公司的設備經理,控罪指被告涉嫌在2007年八月至前年二月期間,將無申報利益下,意圖詐騙而誘使公司,將由他的父親任東主的公司,列入和備存在提供貨品及服務的認可供應商名單內,令父親的公司從中獲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