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訪問的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回應特首梁振英入稟法院,司法覆核立法會主席給兩名青年新政議員重新宣誓的決定,她不同意有人指這是行政干預立法。她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賦予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的權利,而宣誓一事特別逼切,若律政司一方認為有足夠理據,不可能等候其他市民入稟,因此以代表公眾利益的身份入稟法院,即使入稟人是特區首長,都不可以說成為行政干預立法。不過她表示不理解為何要由特首入稟,副主席羅沛然希望政府公開入稟狀,並公開解釋做法。

譚允芝又指,法官處理任何司法覆核的案件,必定是研究過入稟一方的理據,認為理據充分才批准,因此不存在濫用程序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