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出席電視節目時表示,政府首次就立法會議員宣誓問題提出司法覆核,是因為第一次有議員侮辱他們要宣誓效忠的對象,涉嫌違反《宣誓及聲明條例》,但當行政機關及立法會的看法有不同時,最適宜由司法作出決定,縱使法庭拒絕頒法臨時禁制令阻議員宣誓,不代表法庭批准兩人宣誓。

問到有否需要提交人大釋法,他指現時基本法中和宣誓相關的條文清晰。被問到政府司法覆核是否有違三權分立,他說不理解何謂三權分立,司法必然是獨立,並沒爭議,而行政及立法運作的着眼點應是兩者做法是否合法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