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涉嫌前年佔領事件期間,在金鐘龍匯道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的案件,繼續在區域法院審訊。曾健超接受代表第四被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的律師盤問,質疑曾健超向隧道潑水,是想減慢警隊推進速度的講法,指有關做法愚蠢,曾健超反問「有什麼問題」。律師又質疑曾健超潑的是水還是其他厭惡或令人不安的液體,問曾健超有無親自飲過,曾健超隨即反問對方有無大律師資格。法官制止並要求曾健超回答問題,指如果無大律師資格,辯方律師就不會企在法庭,又指無論是否喜歡問題,除非法官制止,都需要回答。曾健超指自己無飲過。
曾健超否認辯方律師指他對事發經過無獨立記憶的質疑。辯方律師又指,在曾健超被抬到變電站期間,抬走曾健超的警員有換過人,曾健超供稱,自己感覺不到期間有換人,指捉住自己膊頭、腳和手指的警員,以及在自己視線範圍左、右和前方的警員都無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