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到深圳,出席深圳國際仲裁院新仲裁規則發布儀式,並見證香港大律師公會和律師會,跟仲裁庭簽署合作文件。袁國強致辭時指,根據新規定,仲裁院將採用聯合國國際貿易法仲裁委員會規則,另外除非仲裁院另有規定,案件都會以香港為仲裁地。袁國強指,香港沿用普通法框架,在國際仲裁有一定經驗,可協助內地企業解決跨境商貿的法律風險,新規定亦有助加強兩地國際仲裁合作,產生更大協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