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古洞居民提出司法覆核,指立法會財委會前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時任主席吳亮星未有處理民建聯時任議員葉國謙,懷疑有利益衝突而需避席的議案。高等法院早上開庭處理。入稟人的代表律師陳詞指,工黨議員張超雄在會議上提出葉國謙可能有利益衝突的議案,但被吳亮星質疑,在會議上亦未被處理,沒有讓議員履行提出動議的權利。法官質疑為何入稟人在事件發生後近一年才提出司法覆核,超出司法覆核三個月的期限,又指要尋求法律協助不是好的理由。

代表立法會財委會主席的律師在庭上指,法庭不應介入立法會內部事務,否則將會有大量案件湧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