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郵政局前客戶服務員,涉嫌利用漏洞,與兩名舊同學,於2012年五月至去年一月,寄出超過三千封掛號信到巴基斯坦、菲律賓、印度、意大利、英國及科威特,當中一千六百幾封寄失。三人向郵政局訛稱,信內裝有價值四百六十元的原子筆,最終獲郵政局賠償超過四十五萬元。三人涉嫌串謀欺詐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入獄二十至二十九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三十一歲的首被告,即郵政局前職員是計劃的始作俑者,利用郵政局灰色地帶,於兩年內設計、策劃及實行大規模的詐騙行動,相信他不是因一時衝動或一刻貪念而犯案,形容是「徹頭徹尾」、嚴重破壞誠信的行為,所以判監二十九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