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郵政局前客戶服務員,串同兩名舊同學,向多個國家寄出超過三千封,訛稱裝有名貴原子筆的掛號信,當中一千六百幾封寄失,最終獲郵政局賠償超過四十五萬元。廉署其後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罪行,三人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欺詐罪成,分別判監二十至二十九個月,並要各向香港郵政賠償十五萬元。
裁判官判刑時指,首被告的郵政局前職員是計劃始作俑者,利用郵政局灰色地帶策劃大規模詐騙行動,相信他非並一時衝動或一刻貪念而犯案,行為嚴重破壞誠信。香港郵政表示,為防止索償機制被濫用,會視乎情況,尋求外地郵政機構協助調查掛號郵件個案;署方亦有內部通報機制,讓員工向主管及上級報告懷疑濫用索償機制的個案,並不時檢視機制,持續優化處理索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