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日報海外版 》發表文章,批評青年新政兩名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在立法會宣誓時,公然侮辱國家民族、宣揚港獨,又硬闖立法會議事廳癱瘓議會,認為兩人惡劣言行遭到香港各界齊聲撻伐,絕不能讓這種公然違背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人進入立法會。
文章引述評論指,兩人辱國播獨的行徑,不僅足以構成就任資格被取消,亦涉嫌違反《立法會條例》第40條候選人聲明及承諾誓言、《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則》第103條的虛假聲明罪行、《刑事罪行條例》第3條意圖叛逆罪、以及第9及10條的煽動罪。而根據基本法第79條及《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他們不僅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而且律政取必須追究兩人涉嫌發假誓等違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