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襲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的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控方先後傳召五名在案發日有份制服曾健超的警務人員作供。高級督察傅駿業指曾健超在被制服時嘗試用右腳踢,形容他是暴力掙扎,有約五個警員協助制服他。

警長程英偉早前作供指,他制服曾健超時戴有護膝,又用膝蓋壓著曾健超的背部,因而有可能令曾健超受傷。不過,法官指,翻看事發日的錄影片段時,在片中看不到程英偉有戴護膝。程英偉解釋,他執勤必定會戴護膝,但因事發當日現場混亂,相信護膝在糾纏間脫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