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性罪行檢討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建議新訂一系列性罪行,包括保護精神缺損人士。委員張達明在一個電台節目說,「精神缺損人士」包括精神紊亂或弱智,建議規定院舍職員及照顧者,都不能與精神缺損人士有性接觸,並禁止以脅逼和欺騙方式,誘騙精神缺損人士進行性接觸。張達明說建議亦擴闊了性接觸的涵蓋範圍,以進一步保護精神缺損人士。
張達明說,本港現時有關性罪行的法例,主體是按英國條例制定,而英國在2003年經已全面改革相關法例,本港的法例經已過時,有需要作出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