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審理政府提出,司法覆核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的宣誓。法官區慶祥聽取陳詞後押後裁決,又說會考慮盡快先作出裁決,稍後再補回理據。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開庭時表明,政府無要求人大常委會就今次事件釋法,但有要求中央政府確認會否釋法,至今未收到回覆;又指梁頌恆及游蕙禎的行為表現已構成拒絕宣誓,取消議員資格理應即時生效,是否拒絕或忽略宣誓是黑與白的問題,不存在灰色地帶。代表立法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指,即使有議員犯謀殺罪,仍需三分二議員同意才能取消議員資格,不認為秘書長或主席,根據議員一次宣誓行為,就直接取消議員資格。

代表青年新政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認為,基本法同權力及特權條例保障議員發言,並指在三權分立下,司法機關不應該干預立法機構內部事務;又質疑以行政長官的官職名義入稟,未必符合法例要求,如果是梁振英自行入稟,就應該由他自行支付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