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全國人大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傍晚接受本台查詢時再補充,今次人大常委會釋法基礎,是基本法158條第一款,即基本法解釋權屬於人大常委會,以及憲法67條第四款,人大常委會具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她又表示基本法委員會的工作已近尾聲,可以就釋法意見提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