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人大代表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說,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104條釋法,會規範宣誓的形式及行動,亦會規範不能作合法及有效宣誓的後果,又指今次釋法只是解釋104條的宣誓問題,未必會有處理港獨問題的內容,但又指,如果因為釋法而令處理港獨成為具基礎的考慮部份,她亦不排除這個可能性。
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表示,釋法的規範等同為不經基本法附件三,就將內地法律適用於香港打開缺口,又指基本法第七十九條已列明七個喪失議員資格的情況,若果未能宣誓就喪失議員資格,等同修改基本法,多加一個情況。他又指,基本法二十三條已足以處理涉及港獨和武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