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午經表決,全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國務院港澳務發言人表示,人大常委會針對香港立法會選舉及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時宣揚港獨主張,侮辱國家、民族引發的問題,對基本法有關條文作出解釋,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表明了中央政府反對港獨的堅定決心和意志,維護了基本法的權威和香港法治,順應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完全必要,正當其時。發言人又說,香港是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立法會是按照基本法設立的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人大常委會有關基本法的解釋與基本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基本法的有關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必須在香港得到不折不扣的執行,絕不允許在香港從事任何分裂國家的活動,也絕不允許港獨分子,進入香港的政權機關。發言人指,中央政府相信香港社會各界會進一步清醒地認識到港獨的危害性,珍惜和維護香港穩定發展的良好局面,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