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責任,最近的港獨主張,會令中央認為廿三條立法,不只是本港未完成的憲制責任,而是已經有現實意義。市民以前看不到有人在本港搞分裂獨立的可能性,現時亦會發現。梁振英強調,當年起草基本法時,曾考慮將禁止叛國等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但經過討論後決定由本地自行立法,基本法已列明香港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