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黃玉山表示,人大常委會有憲法責任和權利進行釋法,因為本港社會上對基本法第104條有分歧,所以人大有責任解釋清楚和澄清,他不認為釋法會破壞本港司法獨立。黃玉山說,社會對宣誓時何謂真誠和莊嚴,有客觀標準,是要全面、準確以及一字不漏讀出誓言,而非加插不相關字句或使用違反莊嚴性的道具。而對於除了梁頌恆和游蕙禎兩人,要第二次宣誓的劉小麗和姚松炎的議員資格,要由法院裁定,但人大釋法等如基本法,法院沒理由不跟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