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晚上發表聲明,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深表遺憾,認為人大在現階段倉卒釋法,弊多亦利。公會指出,《宣誓及聲明條例》已具有適當的條文,涵蓋基本法第104條的精神,認為人大釋法無必要、亦不合適,難免有為香港立法之嫌,令市民懷疑中央對落實「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決心。
公會又指,立法會議員宣誓問題已進入司法程序,等候判決,認為人大在這極敏感時刻釋法是極之不幸,難免削弱香港在國際間司法獨立的形象,動搖公眾對香港法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