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涉嫌前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的案件,區域法院早上裁定七人的控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五至七日,由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七名被告選擇不會自辯,亦不會傳召證人,法院要求控辯雙方在今個月二十八日之前提交文件。曾健超在認人期間,認出其中兩名被告,辯方想將有關證供剔除,法官說,考慮過證據與陳詞,認為無任何理據,是基於不公平去排除證供,裁定有關證供可以呈堂。
七名警務人員,包括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警長白榮斌、警員劉興沛和黃偉豪、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以及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七人各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陳少丹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