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歲英國籍前銀行高層人員,被控前年在灣仔嘉薈軒住所謀殺兩名二十三及二十六歲印尼女子的案件,高等法院五男四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兩項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負責案件的灣仔警區助理刑事指揮官冼國明說,裁決中看到正義得到彰顯、法紀得以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