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預審法官,完成對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侵佔、濫用職權及巨額詐騙罪案件的預審,決定起訴他與另外九名共犯,合共1970項罪名,當中646項屬詐騙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及濫用職權罪,各有434項。案件已於本月四日移交終審法院合議庭,排期下月五日開審。
澳門廉署去年接獲舉報後展開調查,今年二月公布拘捕何超明等人,指他涉嫌串通私營公司的負責人,長期將檢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務,高價判給指定公司,由零四至一四年間,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一億六千七百萬澳門元的外判工程或服務,從中獲利不少於四千四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