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丫海難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十六個月的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以現金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定時到警署報到。

蘇平治在一二年南丫海難時,擔任首席驗船主任,被揭發曾指示下屬,不執行零七年生效,有關船隻安全配備及救生衣數目的法例,在今年六月被判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