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長黎棟國表示,當局會將去年因拉布而未能在會期結束前恢復二讀的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在今個月底再提交立法會審議,以賦權合資格的第三方,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黎棟國指,在草案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時,當局會同步就具體規例諮詢業界,希望爭取時間,讓條例草案通過後,盡早將相關規例交立法會審議。
消防處指,條例通過後,消防風險評估程序可由現時承諾的三十一日,減至最快八日完成,亦有機制監管,包括註冊消防工程師在制定消防安全規定時,需先交消防處長審批才能發出,消防處亦會抽查最少七成審批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