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次立法會提交《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排期在本月二十三日立法會會議首讀及二讀辯論。食物及衛生局表示,先前的條例草案,受另一項法案拉布影響,未能在上屆會期恢復二讀辯論。重提的條例草案,沿用上屆法案委員會所支持的框架,並包括所有已達成共識的修正案。發言人說,雖然條例草案未必是靈丹妙藥,無法一次過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但越遲獲得通過,過渡安排變得複雜的機會便越大,為堵截在公布先前的條例草案前累積下來的歷史問題而作的努力,也會徒然無功。政府會致力令條例草案盡早獲得通過。

根據條例草案,政府將成立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以規管私營骨灰安置所營運管理。所有私營骨灰安置所必須獲發牌照、豁免書或暫免法律責任書,才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