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在培僑中學七十周年校慶致辭時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原因是部分立法會議員,在本應莊嚴的宣誓儀式上,以語言、行為、服飾及道具等方式,公然宣揚港獨主張,甚至以粗口侮辱國家民族,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底線,嚴重違反國家憲法、基本法及有關法律,行為性質是意圖分裂國家,並已超出特區自治範圍內事務的範疇,因此人大常委會主動釋法,是確有需要、依法辦事、天經地義,否則就是有法不依、縱容叛國、後患無窮。
對於人大在本港法院審理宣誓案件時釋法,時機是否適當,張曉明說,關鍵是看特區是否有更好辦法,有效阻止相關議員利用立法會繼續宣揚港獨,從這個角度講,人大今次釋法不僅是職責所在,亦是唯一適當的選擇。他又說,香港的司法獨立,是相對於特區行政、立法機關而言,不能淩駕於中央依法享有的權力之上,不能拿司法獨立抗拒和排斥中央的權力。張曉明說,無論是宣誓事件,抑或香港社會一些人對人大釋法的抵觸,都提醒我們,要切實重視在學校教育中,加強愛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