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歲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在上年十二月中,在立法會附近被截查出攜帶懷疑煙霧餅,被控管有爆炸品及未領牌而貯存危險品等四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控方開庭後要求修改“管有爆炸品“的控罪,表示驗出懷疑煙霧餅中,有五百克法例中沒有監管的物質,以及五百克氯酸鉀,並非早前所指的一千克氯酸鉀。
辯方反對在未取得律政司長同意下修改控罪,認為成份是案中關鍵點,律政司的看法或和以往不同。裁判官決定先休庭,期間讓控方申請律政司長同意書,下午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