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組織協會協助兩名非長者單身人士就新修訂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開審。代表入稟人一方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陳詞時表示,公屋政策的目的是協助難以支付私樓租金的市民,而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數目在二零一三年,與一般家庭申請人一樣,但房委會公屋配額及計分制,每年只將十分一單位,分配予非長者單身申請人,而所有獲配屋的單身人士都是四十九歲以上,認為制度對四十九歲以下申請人不公平而且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