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立法會主席容許兩名青年新政議員再宣誓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下午裁定政府勝訴,梁頌恆及游蕙禎兩人議席懸空。判詞指兩人行為客觀及清楚地顯示,他們不論在形式或內容上,都不願依照基本法一百零四條和宣誓及聲明條例宣誓,不承認一國兩制原則以及一國的重要性,所以裁定宣誓無效,議員資格亦被取消。

法院不接納梁頌恆和游蕙禎基於不干預原則的反對理據,法官指基本法作為小憲法,地位高於立法會。適用於香港的不干預原則,不會禁止法庭裁斷議員誓言是否符合基本法。同時,由於議員宣誓時並未有效就職,因此言論不可能基於基本法第七十七條及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獲豁免。法庭亦指無論有沒有人大釋法的相關解釋,法庭的結論還是一樣。法官認為人大釋法的內容及範圍,是否符合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可以公開討論,但最終仍要由人大常委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