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舊樓業主因無法完成消防安全條例規定的工程,面臨被消防處檢控。有灣仔舊樓業主表示,消防處四年前已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由於大廈並無業主立案法團統籌,部分業主拒絕支付費用,令工程未能展開。亦有土瓜灣業主指,大厦十四戶中,十一戶都改為劏房,難以聯絡其他業主商議工程,感到徬徨。
消防處回應指截至上月,共向約五千九百幢目標樓宇發出消防安全指示,當中八成五需延長執行期限,最長延長超過五年。他們理解舊式樓宇在協調工程上有一定困難,會合理地延長期限,及將個案轉交民政事務總署,跟進成立法團。而在提出檢控前,亦會考慮個別業主就指示所採取的跟進行動。